需要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,應當向運輸始發(fā)地或運輸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管理部門申領(lǐng)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》。申領(lǐng)時,托運人應當如實填寫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申請表》,同時提交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,并接受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管理部門對運輸車輛和駕駛?cè)恕⒀哼\人員的查驗、審核:
(一)《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》或者《劇毒化學品準購證》。
運輸進口或者出口劇毒化學品的,應當提交危險化學品進口或者出口登記證。
(二)承運單位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?shù)慕?jīng)營(運輸)許可證(復印件)、機動車行駛證、運輸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?shù)牡缆愤\輸證。
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必須設(shè)置安裝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用標識和安全標示牌。安全標示牌應當標明劇毒化學品品名、種類、罐體容積、載質(zhì)量、施救方法、運輸企業(yè)聯(lián)系電話。此外,運輸車輛必須配置相應的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器材。
?。ㄈ{駛?cè)说臋C動車駕駛證,駕駛?cè)?、押運人員的身份證件以及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?shù)纳蠉徺Y格證。
(四)隨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申請表》附運輸企業(yè)對每輛運輸車輛制作的運輸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,每輛車擬運輸?shù)妮d質(zhì)量。
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(guān)應當自收到前款規(guī)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內(nèi),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。予以批準的,頒發(fā)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;不予批準的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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